6月14日,海南海事局向一名持有外國船長適任證書的中國籍船員簽發了全國首張外國船長適任證書承認簽證,標志著海南自由貿易港海員管理制度建設又一便利性舉措落地實施。
據悉,此次申請承認簽證的船員已持有新加坡船長適任證書,新加坡已與我國簽署海員適任證書互認協議。根據國際公約及我國現行法規,船員持有與我國簽署船員證書互認協議的國家所簽發的管理級船員適任證書,包括船長、大副、輪機長、大管輪,在中國籍船舶上任職的,應當取得由海事管理機構簽發的外國船員適任證書承認簽證。申請承認簽證前,需參加相應培訓,并通過海事管理機構的考核。
為了保證此次承認簽證的順利簽發,海南海事局首次明確外國管理級船員適任證書承認簽證簽發前培訓考核要求,確定培訓機構所需資質、培訓大綱內容、開班報送科目及考核形式等內容。同時,主動靠前服務,對接培訓機構針對申請人員開展培訓,并就考核及承認簽證申請子以指導。
來源:海南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