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匯石油(00933)6月30日公告稱,新加坡子公司與深圳光匯海運簽署終止協議,終止4月底修訂的十艘船舶收購協議,深圳光匯海運須向光匯石油新加坡子公司退回6720萬美元(約5.2億港元)定金及支付5%年息。
根據船舶收購協議,船舶收購協議項下十艘船舶應付總價為8400萬美元,船舶收購協議項下每艘船舶價格為840萬美元,新加坡子公司已支付十艘船舶總價80%款項作為訂金,即6720萬美元予深圳光匯海運。
終止協議的條件為深圳光匯海運須于2016年7月29日或之前,支付給新加坡子公司總額為6720萬美元,作為船舶收購協議到期和及時履行的保證訂金退還款項,連同新加坡子公司自支付訂金當日起,至新加坡子公司收到深圳光匯海運支付之退還訂金日止期間之5%的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