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新加坡海工巨頭Seatrium(原勝科海事)發布公告稱,旗下全資子公司Seatrium New Energy(原吉寶遠東,Keppel FELS)已與挪威上市鉆井平臺船東Awilco Drilling就兩起半潛式鉆井平臺仲裁案件達成和解。Seatrium New Energy將支付57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4.14億元)和解金。
據了解,此次糾紛源于船東終止“Nordic Winter”號和“Nordic Spring”號半潛式鉆井平臺建造合同。根據仲裁法院的最終裁決,Awilco與Seatrium New Energy分別獲得“一勝一敗”的訴訟結果:前者在“Nordic Winter”號仲裁案件中勝訴;后者在“Nordic Spring號仲裁案件中勝訴。
此前消息,Awilco分別于2018年和2019年以每艘4.25億美元的價格訂購上述兩座半潛式鉆井平臺。2020年6月,Awilco以船廠違約為由,終止“Nordic Winter”號鉆井平臺建造合同,并稱有權獲得已向船廠支付的5472萬美元分期付款的退款及應計利息。吉寶遠東否認了船東的違約指控,并拒絕對方提出的所謂“合同終止”。
2020年12月初,吉寶遠東以Awilco無法支付原定于2021年3月付款的第二批款項為由,終止“Nordic Spring”號鉆井平臺建造合同,并決定開始申請仲裁和行使船廠權利;12月下旬,Awilco再次以船廠違約為由,終止“Nordic Spring”號鉆井平臺建造合同,并表示有權向船廠索要已經支付的4300萬美元分期付款及相關利息。
吉寶遠東根據兩份造船合同規定的終止條款應收回的金額提出約6.938億美元的索賠,分別是“Nordic Winter”號的4.249億美元和“Nordic Spring”號的2.689億美元,其索賠要求遭到Awilco的堅決否認。雙方自此開啟長達數年的訴訟糾紛。
2023年4月,仲裁法院根據吉寶遠東與Awilco旗下子公司Awilco Rig 1(AR1)提交的相關證據,裁定吉寶遠東在“Nordic Spring”號仲裁案件中勝訴;11月,仲裁法院裁定Awilco旗下子公司Awilco Rig 2(AR2)在“Nordic Winter”號仲裁案件中勝訴。
隨著最終裁決公布,Seatrium New Energy和RigCo Holding與Awilco、AR1 和 AR2達成和解協議。根據協議,Seatrium New Energy將向AR2支付57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4.14億元)的和解金,作為對兩項仲裁裁決、所有索賠爭議以及Seatrium New Energy、AR1和AR2之間分別簽訂的合同所產生的金額的全面和最終和解,意味著歷時四年的糾紛正式結束。
值得注意的是,重組后的吉寶岸外與海事(Keppel O&M)與當時的勝科海事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合并后,吉寶岸外與海事遺留的鉆井平臺及其光船租賃協議已經全部轉讓給由外部投資者擁有多數股權的資產控股公司——RigCo Holding。
根據Seatrium本周的公告,與Awilco終止兩份鉆井平臺合同有關的案件已移交給RigCo,RigCo將負責Seatrium New Energy根據和解協議應支付的所有和任何款項,以及AR1和AR2仲裁期間產生的法律費用和成本。因此,5700萬美元和解金將直接由Rigco向AR2支付,不會對Seatrium New Energy造成任何財務影響。
據悉,Awilco在2022年6月出售鉆井平臺后,旗下鉆井船隊已全部清空。相較之下,Seatrium已將多份海工合同收入囊中,涵蓋浮式生產儲卸油船(FPSO)、半潛式浮式生產裝置(FPU)以及多份維修改裝協議。今年截至目前,Seatrium的最大一份海工合同來自巴西國家石油公司(Petrobras),負責兩艘FPSO P-84和P-85的EPC總包工程,合同價值約為110億新元。
此外,Seatrium旗下裕廊船廠(Jurong Shipyard)也已經與挪威石油投資公司Akastor旗下子公司MHWirth達成最終和解,同意向Akastor支付6800萬美元解決雙方關于4座鉆井平臺的設備合同糾紛,加上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今年早些時候裁定的1.01億美元賠償金,Seatrium將在該案件中累計支付1.76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2.7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