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溫州商人胡某與朋友合伙造船,不料投資的4條船最終引發了16個訴訟,演變成寧波海事法院成立20年來最為錯綜復雜的案件。這起糾紛歷時近3年,最近在海事法院法官的努力下,和解結案。
2010年6月,溫州商人胡某與徐某、趙某等12人合伙投資約2.6億元,建造1艘散貨輪和3艘油輪。4條船分別在浙江兩家船廠建造,胡某是這兩家船廠的實際控股人。4條船名義上是12名合伙人投資的,但實際上每個合伙人背后還拖著許許多多的小投資人,所有的投資人呈金字塔結構。
2013年2月船造好后,掛靠并登記在徐某與趙某所有的船務公司名下經營,但此時造船業和航運市場已步入低谷,那艘當時造價超過1.6億元的散貨輪已經跌了三分之二,其余3艘油輪船價也大幅縮水。
而且散貨船和兩艘油輪雖然投入營運,卻連年虧損,另一艘未交付的油輪還要投入1000多萬元的維修和辦證費用才能投入營運。
為了減少風險及時止損,胡某于2014年初向法院遞交了訴狀,要求確認在3艘油輪上的份額,要求徐某和趙某所有的船務公司分配兩艘已經運營油輪的利潤,并有退出合伙的意愿。
法院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后,糾紛未見進展,卻冒出了一大堆新的糾紛。隨后1年多時間里,圍繞著這4艘船的建造和經營,利益各方向法庭一共提起了16起訴訟。
接案后,法官無數次核對賬目,十幾次組織當事人調解,不厭其煩地給每個人打電話溝通,終使各方都達成共識,同意籌措資金,完成擱置油輪的維修和辦證過戶手續后,進行股份轉讓,讓4艘船舶繼續經營,謀求再生之路。
來源:中國寧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