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 福建國航遠洋運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航遠洋”)發布《關于擬簽署重要合同(89000 載重噸雙燃料新能源散貨船補充協議)的公告》。
公告披露,2023年12月28日,國航遠洋下屬子公司國電海運(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電香港”)或其指定公司與蕪湖船廠簽署了四份《89000載重噸級散貨船建造合同》。2024年9月30日,國電香港及蕪湖船廠分別和國電香港公司在香港的全資子公司國遠奮進有限公司、國遠信誠有限公司、國遠慧強有限公司、國遠智盈有限公司(簡稱“四家新設子公司”)簽署了《合同變更協議》,合同約定國電香港公司無條件分別向四家新設子公司轉讓根據造船合同享有的所有權利、義務和責任。
為了更好地適應國際國內對于船舶相關環保要求,國遠奮進有限公司、國遠信誠有限公司擬和蕪湖船廠簽署補充協議,將預留甲醇雙燃料動力系統改為“甲醇雙燃料系統實裝”,每艘船增加加賬費用不超過624萬美元。
國航遠洋表示,作為國內主營干散貨水上運輸業務的龍頭企業之一,公司的航線遍布全球多個國家及地區。為積極響應政策要求,踐行環保使命,公司為新造89000載重噸級散貨船加裝甲醇雙燃料動力系統,不僅可以符合越來越嚴苛的環保要求,還可以通過燃料結構的靈活配比兼顧運營的經濟性,降低企業營運成本和能耗水平,提高企業競爭力,對公司長期發展有一定的積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