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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船舶油污損害賠償面臨的問題和挑戰”研討會在滬舉行

    為推動完善我國船舶污染損害賠償機制,“中國船舶油污損害賠償面臨的問題和挑戰”專題研討會今天在上海舉行。來自最高人民法院、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司法機構和政府部門的代表,高等院校的法律專家以及國內保險公司、保賠協會、律師事務所、鑒定評估機構等行業50余人參加了研討交流。

    研討會上,國內外知名學者、權威專家以及保險界的資深人士分別圍繞“海洋污染損害評估”、“我國《海商法》設立船舶污染損害賠償制度的思考”、“我國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未決問題探討”、“海洋污染損害索賠的有關證據和法律問題”、“完善中國船舶防污染損害賠償機制的建議”等議題發表了各自的想法和建議。通過研討,各方專業人士在完善我國船舶污染損害賠償機制方面進一步拓寬了思路、凝聚了共識。

    近期,我國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已對外發布,新版《海洋環境保護法》明確了國家將建立健全海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并大大加大了對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事故單位的處罰力度,這都體現了我國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建設海洋強國的決心和舉措。但是,作為石化原料的進口大國,我國水上油類物質和化學品運輸日益頻繁,船舶污染事故時有發生,對水域環境造成威脅。

    雖然我國已建立了海上船舶油污強制保險及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制度,但這些制度并不適用于內河,我國也沒有建立船舶載運化學品污染損害賠償制度。一些內河發生的船舶油污事故,船舶污染清除單位和油污受害人往往得不到有效賠償。如2013年12月發生在長江常熟段的內河油船“山宏12”輪沉船溢油事故,由于船東自身賠償能力不足且未投保油污責任保險,致使油污受害人面臨“誰清污,誰吃虧”、“誰受害,誰倒霉”的窘境,其污染賠償問題至今未解決。

    據悉,這是中國船舶油污損害理賠事務中心首次承辦此類研討會。該中心于去年落戶上海虹口,主要職責為受理及審核全國油污受害人申請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賠償、補償的案件。據悉,今后中國船舶油污損害理賠事務中心將圍繞海洋污染損害及賠償議題,定期舉辦此類專業研討會。

    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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