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船舶新聞 于 2016-11-23 09:34 編輯
據貿易風消息,新加坡海工船東太平洋光輝(Pacific Radiance)就另外2艘新造船合同對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和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發出仲裁通知。
此次提起仲裁的太平洋光輝子公司 CA Offshore Investment 要求外高橋造船和中船集團退還已經支付的預付款550萬美元。
太平洋光輝稱,船廠無法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2艘平臺供應船(PSV),故取消合同。這批船的交付期原本定于2015年第四季度。
太平洋光輝共在外高橋造船下單4艘PSV,此前,該公司已經取消了這筆訂單中的前2艘。今年9月上旬,雙方就前2艘PSV達成和解,外高橋造船退還太平洋光輝前期支付的1063.2萬美元以及另外償還3.65萬美元供給設備的費用,當時提出的仲裁理由仍是船廠未如期交付。
太平洋光輝是在2013年訂造的這批船,計劃作為其船隊擴充項目的一部分,當時海工市場還處于高峰期。
目前仲裁程序處于初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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