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扣留新加坡的裝甲車已有一個多月了,至今還未有放行的跡象。看了12月24日《聯合早報》的報道,知悉新加坡國防部已發表聲明,希望香港歸還這批裝甲車。
香港和新加坡以前都是英國的殖民地。后來新加坡獨立了,香港則回歸了中國。英國將香港歸還中國時,與中國簽訂了《中英聯合聲明》,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維持50年不變。因此,香港扣押新加坡的裝甲車,是香港海關的事,和中國無關。
這本是一件小事,如果運載這批裝甲車的船務公司沒有辦好必需的手續,那罰款后不就可放行了嗎?為什么香港還扣押住新加坡的裝甲車這么久呢?
香港的法律和新加坡一樣,都繼承自英國,應該是非常完善、公正、公平、公開的,為什么在這起扣車事件中,香港遲遲未啟動法律程序,盡快解決這事呢?難道香港《基本法》有另外的詮釋?
希望香港盡快歸還新加坡的裝甲車。我覺得在理在法,香港都應該這樣做。
來源:聯合早報 作者:林冠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