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海岸警衛隊的聽證官員的評判下,華盛頓一居民被處以9500美元的民事罰款,原因是該居民使用大功率藍色激光器對一艘名為“Tokiate”的客輪進行照射,嚴重干擾了船舶的操作,危及安全。
當時這名叫馬克的居民乘坐在穿行于Mukilteo 和 Clinton之間的輪渡“Kitsap”上,他使用大功率激光器對另一艘客輪“Tokiate”進行照射,從而使“Tokiate”的船長和大副的眼睛受到嚴重刺激,船上106名乘客的安全受到了侵犯和威脅。
據了解,馬克曾有過“激光事件”的犯罪記錄。當地“Island County”高級法院經過審理后對他做出如下判決:拘留15天,執行240小時的社區服務,并支付3740.89美元作為給大副和船長的補償。同時,他還將被處以為期24個月的看察期。
“妨礙船舶、特別是大型客船的操作,會嚴重危及船上所有人的安全以及造成重大的環境影響。”海岸警衛隊局長Darwin Jensen說,“這一不負責任的個人行為可能會使即將抵達目的地Clinton的客輪‘Tokiate’釀成不可挽回的悲劇。海岸警衛隊將毫不留情地依法對任何干擾船舶安全運行的人追究相應的刑事和/或民事責任。”
來源:航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