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縣正式發布減船轉產實施方案,減船轉產的主要目的是逐步壓減近海漁業資源捕撈強度,修復振興浙江漁場,工作的核心是圍繞人的流向,在確保漁民有明確分流方向的基礎上,成熟一艘,減船一艘。
一是在深入基層調研的基礎上制定方案。自7月1日起,減船轉產調研組深入各鄉鎮、各村社,面向基層召開座談會15次,聽取各鄉鎮代表、漁民代表意見和建議。并認真研究人員分流具體方向,切實保障轉產漁民的基本利益,為制定減船轉產實施方案提供了決策依據。
二是從實際情況出發,制定目標和原則。目標是計劃到2020年壓減漁船功率21675千瓦,共壓減海洋捕撈漁船200艘,每年壓減漁船功率和數量20%左右。原則是主動上交原則、逐年遞減原則、優先減船原則(我縣鼓勵優先壓減沉沒船、木質漁船、老舊漁船、大中型漁船以及對漁業資源破壞性較大的三類作業漁船)和屬地負責原則(減船轉產工作指標分配到各個鄉鎮,并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
三是落實保障措施和明確人員分流方向。制定了以縣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統籌考慮資源保護、產業發展、民生保障、社會穩定等因素,加大財政保障力度;制定減船轉產各環節詳細操作流程,明確漁船拆解、資金發放、轉產培訓等工作;加強宣傳引導,在減船轉產工作中,充分利用各類媒體來加強政策宣傳工作,做好輿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引導工作,全力贏取漁民群眾和社會的廣泛理解和支持。
來源: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