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在數年前,修船業就有這樣一種觀點:效仿主要針對造船生產的符合《船舶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為修船業量身打造“白名單”。然而,這一規范行業市場秩序的設想一直未能付諸行動。隨著《中國修船質量標準》《中國修船價格指引(2016版)》等行業規范性文件的運行,當前實施“白名單”準入措施的條件已經更加成熟。那么,“白名單”對修船業是否必要、可行,此外又如何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呢?
化解修船業過剩產能是建立“白名單”制度的出發點。每到市場下行時,修船市場供過于求的矛盾就異常突出;每到市場回暖時,產能擴張的陰影又揮之不去。沒有“退出”只有“進入”的行業如何健康發展?在很多業界人士看來,完全依靠市場自身力量形成的優勝劣汰機制難以快速、有效地消解產能。因此,白名單被認為是促進產能有序進退、市場健康發展的良方。
然而,修船業中對建立“白名單”也存在著一些疑慮。從市場規模來看,國內重點監測修船企業一年完成總產值在130億元左右,僅與一家規模大的單體造船企業相當。從實際效果來看,造船業“白名單”也并非靈丹妙藥,名單中的船企破產重組的情形多次出現。更重要的是,在國家正在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的新背景下,對微觀經濟的干預、設置不合理和歧視性的準入和退出條件都有違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潮流。規范條件和白名單的制定須慎之又慎。
其實,中國修船業在新世紀以來之所以一路高歌猛進,很大程度上是受激烈的國內外市場競爭的驅動。未來白名單能否出臺也許是個未知數,但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卻有很多“點”可以突破。一直以來,行業組織針對地方保護、違法給予優惠政策和減損修船企業利益等現象做了大量工作,近期還在推動修船企業海關進出口信用體系建設方面取得成效。相信在行業組織和企業的共同努力下,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將成為最好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
來源:中國船舶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