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路透社11月18日報道,澳大利亞聯邦法院當天裁定日本公司非法捕鯨一案,要求日本東京船舶公司賠償近71萬美元。
據報道,東京船舶公司因無視禁令在南極洲附近水域捕殺小須鯨,被動物權利倡導組織“國際善待動物協會”告上法庭。澳大利亞聯邦法院首席法官雅戈(Justice Jagot)18日裁定,該公司要為其在澳大利亞水域捕殺鯨魚的行為賠償近71萬美元。但該公司當天并未出庭。
據悉,日本長期以來是全世界擁有未瀕臨滅絕鯨類最多的國家,而食鯨是其飲食文化的一部分。
1999年,澳大利亞在澳屬南極洲水域設立了海豚和鯨魚禁獵區。但是,很多國家只認可澳大利亞周圍200海里的自然保護區,只有英國、新西蘭、法國和挪威承認南極洲的這個禁獵區。
國際善待動物協會主席肯尼迪(Michael Kennedy)敦促澳大利亞總理特恩布爾重新和日本展開外交斡旋,阻止其繼續捕殺鯨魚。“如果日本政府不對東京船舶公司在南極洲海域的捕鯨行為予以制裁,那么該公司將繼續忽視2008年的禁令和聯邦法院的裁定結果。澳大利亞政府應該以最強有力的方式向日本政府提出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澳大利亞政府能夠根據國際法做出合法的決定”。
來自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