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貨輪依法拍賣后,該船原來有注資的小船東重新從買主手中奪回,并多次聚集阻擾法院執行。9月7日上午,寧波海事法院聯合當地政府、公安、海事等十余家單位,出動400余名執法力量,對船舶進行強制移泊,交由買受人手中。
2016年5月,浙江勤豐海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勤豐公司)因拖欠17名船員工資30余萬元未付被訴至該院,法院受理后,在溫州洞頭港區扣押勤豐公司所屬的“勤豐208”輪。船舶被法院扣押后,其中一名船東擅自將船舶駛離溫州洞頭港,停泊在臺州市金清鎮黃瑯水域,后得知該錨泊地就是這些船東的村莊門口。隨后,該院又在金清鎮黃瑯水域就地扣押“勤豐208”輪。
除欠薪外,勤豐公司還向一家銀行抵押借款本金1750萬元,因無力償還,2017年7月31日,該院在淘寶網以2088萬元最高價格拍賣該輪,買受人為浙江協海航運有限公司。船舶移交后的當天下午,4名自稱是該船船東的男性強行將買受方的4名船員趕下船并控制了船舶。
據了解,該船的大船東雖然4人,但背后集資的小船東大約有二百人,并且都是該錨地附近的村民,法院曾幾次到駐地開展執行都遭受強大阻擾。致使“勤豐208”輪停泊在該水域一年多。
2016年,因防臺需要,當地政府向“勤豐208”輪注水約11000噸,加上船艙原有水量,共有14000噸水需要排出方能由拖輪拖離泊位。
為使購買者權益不受侵犯,寧波海事法院先后4次與臺州市路橋區委、區政府、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路橋區人民法院、臺州市海事局等部門溝通協調,最終決定在9月7日臨晨開展多部門全方位的聯合執法大行動。
聯合大執行當天,陸地上有400余名執法人員在6個執勤點布控,當地還出動消防車,醫療應急救護車到現場待命,水上有海事部門派出的兩艘巡邏艇支援,為防止意外發生,同時安排6艘船只在周邊警戒。
至7日晚上8時許,船上注水全部抽干,船舶安全拖離停泊水域并交付買受人手中。
來源:浙江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