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近日獲悉,8月31日,NAHAM3號案件中的大陸船員,在臺灣律師吳景芳、鄭旭廷的協助下,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起訴臺灣建昶漁業公司及其董事洪高雄、洪振能,請求支付拖欠薪資,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阿曼籍臺灣漁船NAHAM3號
據此前媒體報道,2012年3月,阿曼籍臺灣漁船“NAHAM3”遭索馬里海盜劫持,船上有29名船員,其中10名大陸船員、2名臺灣船員,還有來自菲律賓、印度尼西亞、越南、柬埔寨的17名船員。其間,包括1名大陸船員、1名臺灣船員在內的3名船員不幸身亡。經多方努力,北京時間2016年10月22日,幸存的26名船員全部安全獲救,并在聯合國有關機構協助下于23日抵達肯尼亞。中國政府派工作組赴前方迎接獲救中方船員。
近日,參與本次起訴的船員向界面新聞出示了起訴書。文中提到,NAHAM3號是臺灣建昶漁業公司所有的一艘漁船。2012年3月27日凌晨,受公司董事洪高雄、洪振能指令在海盜出沒的索馬里高危海域捕撈黑鮪魚而遭海盜襲擊,船長當場死亡,剩余28名船員(分別來自中國大陸、臺灣、菲律賓、印尼、柬埔寨、越南)全部被海盜扣押并囚禁長達4年7個月。
在船員被海盜攻擊前,被告人洪高雄(即被告洪振能之父,系建昶公司董事)以衛星電話指示船長將船開至東經55度、北緯6度的索馬里外海進行捕撈,并稱該公司另一艘建昶36號漁船已在該海域捕獲很多黑鮪魚,且建昶36號漁船上聘有3名斯里蘭卡籍傭兵,會保護船員的安全。船長原本聽命前往,但因聽聞該海域有海盜出沒,又欲駛離,洪振能要求其原地不動。2012年3月27日凌晨,NAHAM-3號漁船遭受索馬里海盜攻擊,船長當場遭海盜擊斃,其余28名船員遭海盜挾持至索馬里,囚禁長達4年零7個月,兩名船員于囚禁中死亡。經由各方努力,2016年10月23日,原告獲釋返回中國大陸。
盡管船員們于2016年10月23日在多方協調下獲救,但由于傳染病、缺乏藥物及海盜折磨等原因,部分船員相繼死亡,幸存船員也都始終忍受著各種病痛的折磨,船東方面還拖欠船員工資。
船員王夢召對界面新聞表示,獲救之后,他的身體大不如從前,腿風濕和前列腺炎至今未痊愈,“感覺很難融入社會。”此次鑒于船東在臺灣,選在臺灣起訴比較方便。臺灣律師吳景芳和鄭旭廷以法律援助形式代理了此案。王夢召表示,如果本案勝訴,他希望能拿回船東拖欠的工資。
本次起訴的大陸船員包括8為船員,他們于2018年8月31日分別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起訴臺灣建昶漁業公司及其董事洪高雄、洪振能,請求建昶漁業公司支付在被海盜囚禁期間的工資、洪高雄與洪振能連帶給付200萬精神撫慰金。
來源:界面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