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日,外交部發言人陸慷主持例行記者會。以下為部分實錄。
問:越南方面稱,越南漁船在西沙群島海域多次被中國海警船撞擊,他們的漁獲被中方拿走。你對此有何評論?此類事情發生了多少次?中國在南海實施的“禁漁令”同時也適用于在區域內作業的其他國家漁船,這一做法有何依據?
答:關于第一個問題,根據我們所掌握的情況,中方公務船一直在中國自己所管轄的有關海域進行正常巡邏執法。對于侵漁外籍漁船所采取的一些措施是正常的,也是最低限度的執法方式。而且據我了解,你所提到的是極個別情況。正如大家所知,世界上一些相鄰的沿海國家之間偶爾發生一些漁業糾紛,是很正常的。
事實上,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中越雙方政府部門圍繞漁業執法保持著正常溝通。我建議《金融時報》除了關注偶爾發生的個別漁業糾紛情況,可以更多關注中國和越南之間良好的漁業合作,特別是比如說在海上發生緊急、危急情況時,雙方也都向對方漁民給予了很多救助。這樣的事情遠遠多于你剛才所描述的個別情況。
至于你講到的伏季休漁,多年來,中國一直實施南海伏季休漁,這對海洋漁業資源養護和可持續發展是有益的。我們也希望所有有關國家與中方相向而行,根據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切實履行南海沿岸國義務,共同促進南海漁業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