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發布公告,與Equinor就兩座鉆井平臺糾紛達成和解。
2016 年3月,挪威國家石油公司(Statoil PetroleumAS,以下簡稱“挪威國油”)終止了其與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挪威子公司 COSLDrilling EuropeAS(以下簡稱“CDE”)簽署的編號為 2001150 的作業合同,此作業合同由 CDE 擁有的鉆井平臺 COSLInnovator 執行。
挪威當地時間 2016 年 12 月 14 日,COSLOffshore Management AS(以下簡稱“COM”,一家CDE 的子公司)作為原告,通過訴訟代理人 WIKBORG, REIN & CO. ADVOKATFIRMADA(一家總部位于挪威的國際律師事務所)對 Statoil 向挪威 Oslo District Court(“奧斯陸地區法院”)遞交起訴書。
奧斯陸地區法院于挪威時間 2018 年 5 月 15 日作出判決,判決 COM 勝訴,確認挪威國油終止合同不合法,該鉆井平臺是按規定和規章建造,符合所有適用的規章制度,COM 因此符合合同規定的合同義務。法院基于 COM 提出的其次的訴求判決 COM 勝訴,即雖然認定挪威國油終止該合同的行為不合法,但 COM 其次訴求中挪威國油取消合同的行為仍然是有效的。根據該判決,挪威國油被命令向 COM 支付其尚未支付的該合同項下的取消費用。
2018 年6 月14日,Equinor EnergyAS(挪威國油更名后名稱,以下簡稱“Equinor”)已向挪威上訴法院 Borgarting Court ofAppeal 提起上訴。2018年6月14日,COM 隨后也對 Equinor 取消合同合法這項判決提起獨立上訴。
雙方還在2016年3月因為另一座鉆井平臺 COSLPromoter發生糾紛 ,COM向挪威奧斯陸地區法院遞交起訴書。
COM 與 Equinor 就鉆井平臺 COSLInnovator 及 COSLPromoter 上述相關的糾紛已達成庭外和解并簽署和解協議,Equinor 將向 COM 支付 1.88 億美元,COM 與 Equinor 亦同意簽署一項有助于鞏固雙方合作關系的框架協議,雙方向法院提交聯合訴狀要求撤銷案件。截至1月9日,雙方已向法院聯合提交了撤訴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