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重組預案8個月之后,浙商中拓宣布調整方案。
6月15日,浙商中拓公告稱,現根據證券市場實際情況,經交易各方協商,擬對此次交易方案做出調整,新增配套募集資金并引入戰略投資者。
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預計將構成對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重大調整。此次方案調整事項需重新召開公司董事會審議,待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并報送證監會核準。
早在2019年10月25日,浙商中拓宣布了重組預案,擬發行股份方式向控股股東浙江交通集團收購其持有的浙江海運集團100%股權,此次交易完成后,浙江海運集團將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經雙方協商,此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價格為5.52元/股。
浙商中拓修正重組方案,與今年的再融資新規有著密切關系。
今年2月28日,證監會明確允許上市公司部分調整配套融資方案,對配套融資部分做適當調整,主要分為已取得行政許可批文,配套融資尚未實施的并購重組項目,和已發布重組預案、尚未取得批文的并購重組項目兩種情形。市場認為,這意味著并購重組配套融資與再融資新規進一步完成銜接。
國海證券認為,再融資新規的落地實質性放松了上市公司在并購重組時定向增發融資的監管約束,利好企業并購重組。
中信證券策略團隊認為,預計新一輪并購潮中上市公司會更加務實,投資邏輯和產業整合戰略會更加詳細,并購雙方對交易價格更加敏感,產業性并購會超越以市值管理為目標的多元化并購成為主流。
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再融資新規以來,超過400家上市公司發布或修訂定增預案,預計募資金額合計約7343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70%。
根據此前的重組預案,浙江海運集團成立于1981年,注冊資金32.67億元,系浙江省屬國企——浙江省交通投資集團全資子公司。浙江海運集團主要經營國內沿海水路運輸業務,國際船舶運輸業務,以及航運服務業務等,擁有5家一級控股子公司,分別為浙江海運(香港)有限公司、浙江省海運集團船務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海運集團溫州船員培訓有限公司、浙江遠洋溫州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和浙江海運寧波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擁有4家二級控股子公司。此外,海運集團參股浙江省海運集團浙海海運有限公司,參股比例為38.5%。
從業績來看,浙江海運集團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9月分別實現營收15.48億元、16.38億元及9.97億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2.06億元、3.67億元及9.12億元。
而上市公司浙商中拓主要從事大宗商品供應鏈集成服務等經營活動,此前在重組預案中浙商中拓表示,“浙江海運集團可以與浙商中拓在煤炭、礦石、鎳礦等領域進行產業鏈協同,擴展加強浙商中拓的物流體系,并實現客戶共享,在一定程度上促進運貿結合、支撐浙商中拓主營業務發展”。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