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至5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陳某等16人冒充軍警搶劫走私油船系列案件。據悉,該系列案件由最高檢以涉“長江經濟帶發展”掛牌督辦。
經長航公安蘇州分局和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查明,2018年,陳某、王某仁、陶某勝、杭某華經商議認為,冒充海警搶劫走私油船后,被害人不敢反抗,案發后也不敢報警,遂決定采取此種方式搶劫。

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陳某等人在長江航道太倉段5至7號浮附近,身穿迷彩服、頭戴迷彩帽,對經觀察確定涉嫌運輸走私成品油的船舶采用貼靠方式強行登船,登船后要求查驗運輸成品油手續,并用手銬、頭套等工具控制被害人后強行帶至快艇離開,再駕駛被搶船舶到臨時錨地過駁柴油,其間共搶劫油船4艘,劫得柴油約950多噸,違法所得共計590多萬元。
2019年3月,陶某勝、杭某華因分贓等問題決定單干,同年4月至5月采用同樣手法搶油船兩艘,劫得柴油約400余噸,違法所得共計230多萬元。
據承辦該案件的檢察官介紹,被告人冒充軍警人員,且被搶的是走私油品,被害人心虛也不敢報警。主犯陳某就曾經是被搶者,在被搶后發現了其中“商機”,于是糾集多人冒充軍警搶劫其他走私油船。由于該系列案件涉及被告人數量較多,且涉案標的較大,庭審結束后將擇日宣判。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