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因福建省港口資源整合,福建省港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福建省港口集團”)與廈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廈門市國資委”)等相關主體簽署了《無償劃轉協議》,廈門市國資委將其持有的廈門港務控股集團有限公司100%股權無償劃轉至福建省港口集團。福建省港口集團依據相關規則向公司出具了《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截至目前,福建省港口集團已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申報經營者集中審查相關材料,審查工作仍在進行中,因此上述股權劃轉尚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近日,廈門港務發布公告表示,為推進解決福建省港口集團與公司在拖輪業務的同業競爭,合理統籌省內拖輪資源,經與福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福州港務集團”)協商,公司控股子公司廈門港務船務有限公司(“廈港拖輪”)擬受托管理福州港務集團持有的福建福港拖輪有限公司(“福港拖輪”)100%股權,托管費用為5萬元/年。
福州港務集團為福建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福建交通集團”)全資子公司,因福建省港口資源整合,福建交通集團100%股權被一并無償劃轉至福建省港口集團。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福建省港口集團視同公司的關聯人,因此公司與福州港務集團的交易構成了關聯交易。
根據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此次關聯交易屬于公司經營管理層的審批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無需提交股東大會批準,且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
交易雙方已于2020年11月25日簽訂了《股權托管協議》。
來源:格隆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