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發布《2020年浙江法院破產審判工作報告暨十大典型案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受理的浙江正和造船有限公司等4公司合并破產重整轉清算案入選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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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浙江正和造船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舟山百捷貿易有限公司、舟山祥泰勞務有限公司、舟山瑞和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造船行業具有較高影響力的企業,主營船舶設計與維修、海洋工程裝備設計與制造、船舶銷售等業務。受造船行業產能過剩、航運業低迷等影響,4家公司經營困難,陷入債務危機。2015年6月,正和造船向定海法院申請破產重整,定海法院先后受理上述四家公司的破產重整案件。因4家公司人格高度混同,后裁定4家公司合并破產重整,并通過競爭方式指定破產管理人。
該案件受理后,共有420戶債權人申報債權,總額達24.19億元。基于正和造船是全國首批50家進入符合《船舶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之一,該公司有多份在建船舶及修造訂單,管理人通過多次登報、發布公告招募有意向的重整投資人,同時引導企業繼續開展船舶修造業務。重整期間,完成續建船舶及新收造船共10艘,總載重15.15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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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航運市場持續低迷,造船行業運營資金需求量巨大,重整投資招募無果。定海法院于2018年1月16日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宣告債務人破產。為有效保留營運價值,正和系公司所有資產被整體打包拍賣,成交價3.5億元。
資產過戶過程中,法院指導管理人引進稅務師協助管理人進行稅收籌劃,依法減少稅負1250萬元。稅務師聘請費用10萬元列入破產費用,并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因債務人拖欠外包工勞務債權總額達6122萬元,涉及農民工1500人,經多次溝通、深入論證,最終確定外包工勞務債權參照勞動債權參與分配,按70%比例清償。管理人根據《財產分配方案》將本案資產處置、對外追收債權等各項收入共計5.5億元分配完畢后,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該案典型意義在于,第一,重整和清算都是資源配置。債務人雖有重整希望,但在投資人長期招募無果的情況下,若繼續推進重整程序,將導致程序空轉,法院及時終止重整程序轉入清算。第二,資產整體處置保留生產力。轉入清算后,該公司將船臺碼頭、海域使用權、房產等捆綁式整體出售,避免了分割處置導致的資產大幅貶值,也為未來存在造船需求的買家保留了造船資質。第三,引入稅務師提升資產處置的財務專業性。本案資產處置過程中,涉稅種類復雜且政策不明、理解不一、稅額高企。在破產案件中引進稅務師事務所協助稅務事宜,能夠有效提升資產處置的專業性。第四,府院聯動為破產審判提供有力支持。地方政府在薪資支付、社保費用清繳、為企業減免稅收、信用修復等方面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和政策支持,為破產程序順利推進提供了重要保障。
來源:中國船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