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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根廷成為《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則六的第100個締約國

    阿根廷成為國際海事組織(IMO)發布的關于降低航運業空氣污染強制條例的第100個締約國。

    阿根廷特命全權大使Javier Esteban Figueroa于6月8日向Lim先生提交了加入申請書

    《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則六的規定旨在解決船舶造成的空氣污染問題,包括船舶能源效率及燃料質量要求,降低海運業有害排放。

    《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附則六的締約方承諾遵守本附則的規定。在阿根廷加入后,這些規定適用范圍將涵蓋目前全球96.65%的商船噸位。

    國際海事組織(IMO)秘書長Kitack Lim對阿根廷的加入表示歡迎。他表示:“附則六的規定限制了海運業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提高了能源效率,通過降低海運業的二氧化碳排放來控制氣候變化。我們目前擁有100個締約國。同時,我們也鼓勵其他尚未加入我們的國家,成為這一重要條約的締約國。”

    Kitack Lim表示:“我們都需要盡自己的努力保證人類和地球的健康,應對氣候變化。《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附則六為我們提供了強制監管框架,以限制船舶的有害排放。”

    Lim先生指出,這一條例已覆蓋絕大多數噸位的船舶,包括沿海國家在內的所有國家均會因為成為締約國而受益。他們可以對停靠其港口的懸掛任何船旗的船舶實施港口國管制。

    《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附則六對船舶主機排放廢氣中的硫氧化物(SOx)及氮氧化物(NOx)含量設定了強制性上限,并對船上焚化進行了規定,同時禁止船舶蓄意排放破壞臭氧層的物質。該公約還對指定的排放控制區域進行了規定,對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及顆粒物的排放有更嚴格的標準。

    于2011年實施的附則四包括強制性技術和操作能源效率措施,旨在降低船舶的溫室氣體排放。過去十年中,這項規定得到擴展和加強,建立了強制性的監管框架,將國際海事組織于2018年首次提出的溫室氣體戰略進行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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