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中,為了各自的利益劍拔弩張、互不相讓,是最常見的事了。
然而,最近在寧波海事法院發生的一起案子里,雖然發生的事讓人惋惜,但最終的結果卻讓逝者家人得到寬慰。
漁船發生火災三名船員傷亡
船東卻沒有買保險
去年,船東老任攢了些錢,買了一艘新漁船,雇了3個船員,當起了小老板,收入還不錯。
然而天有不測風云,新船才沒用多久,就出事了。去年7月24日上午,老任的這條漁船在加油時突發嚴重火災,火災不但吞噬了漁船,還造成兩位船員林某、章某當場死亡,秦某被重度燒傷。
原本,如果漁船有保險,一場糾紛可能得以避免,然而偏偏因為老任的漁船在發生事故時還沒有辦好證,是典型的“三無”漁船,所以火災造成的所有經濟賠償責任,只能由船東個人承擔。
老任不是個沒良心的人,發生這樣的事,他一邊心里難過,一邊向兩名死者的家屬賠償損失,并先期支付秦某醫藥費50余萬元。
然而,火災造成的經濟損失太大了,遠遠超出了老任能承受的范圍。
支付了秦某的50多萬元醫藥費后,老任實在沒錢了。
為了醫療費
傷者家屬將船東告上法庭
但是,四個月里,也就是到2015年11月30日,秦某花費的醫療費已達80余萬元,后續還需要進行多次手術。秦某無奈之下,向法院提出訴訟。
開庭時,秦某向法庭提供了厚厚的一本醫療費用清單,任某也一臉無奈地向法庭提供了密密麻麻兩張紙記錄下來的上百萬元債務明細。
一邊是躺在病床上等錢做手術的秦某,一邊是已經賠得傾家蕩產的任某,辦案的夏法官手持法鍾,一時也難以定論。
因為夏法官知道,如果這個案子就這么草草判決,沒有任何意義。因為老任名下已經沒有財產,判決的結果很有可能成為一紙空文。
夏法官想著,要不調解試試。3月27日,雙方在夏法官勸說下坐到一起進行調解。
夏法官苦口婆心地做工作,并讓受害方意識到,要拿到自己所要求的120萬索賠幾乎不可能,只能寄希望于老任能最大限度地補償其損失,對此,老任家屬承諾,錢一定會想辦法,老任也開始積極籌款。
3月27日,雙方約好來法庭,任某承諾,已經借齊了50萬元賠償款,雙方在法官主持下簽訂和解協議。
已經傾家蕩產的被告
不但借錢賠償,還發起慈善募捐
原本,這場糾紛本可以劃上句號,但夏法官沒有料到,老任真是個實在人。
夏法官了解到,老任雖然賠付了這筆錢,但心頭的包袱還是放不下,“畢竟秦某是在我船上出的事”。
幾天時間里,老任和家屬幾個人分頭行動,一邊請求村干部組織村民對秦某開展捐款活動,一邊通過朋友為秦某聯系申領慈善捐助。
“感謝你們為我們積極想辦法籌錢”,“感謝你們能理解和諒解我們”,走出調解室時,原本怒目相向的原被告的手緊握在一起,互相道謝。
來自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