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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進輪救援已落幕 疫情下船員“換班難”困境仍亟待破解

    8月15日,舟山市疫情防控辦通告,“弘進”輪9名在船值守船員于8月15日14時15分離船,15時35分閉環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5名陽性船員經專家組會診,判定均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其他4名船員經再次采樣檢測,均為陰性。至此,該輪20名船員均已接進定點醫療機構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

    “現在消殺人員正在弘進輪上對廢棄物進行消殺,然后吊運下船,9名船員在廢棄物吊下船后即可離船,所有染病船員入院,弘進輪的救援工作完成最關鍵的一環。”弘進輪船東徐建平在當天的救助過程中表示。接下來,還有另一批消殺人員上船,確保安全開航,目前弘進輪的航程安排是到南通卸貨,然后回到舟山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維護,后續航線計劃還未定。

    實際上,弘進輪的救援劃上了圓滿句號,但新冠疫情之下,船員們在靠岸換班時所遇到的困境卻依然存在。

    現實困境:下船難

    根據《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海員有權得到遣返前在船上服務的最長期間應少于12個月,即船員如果已在船服務12個月,則有權向船東提出遣返要求,且船東應同意給予的具體遣返權利包括關于遣返的目的地、旅行方式、船東將負擔的費用項目和其他安排。

    但疫情發生后,上述權利暫都讓位于港口及船舶的防疫措施。今年1月,中新社報道稱有超過40萬海員正滯留海上,他們當中有很多已經連續工作達17個月,遠遠超過業內及監管限制的11個月的工作時間,且仍有40萬名海員困在岸上,在只有少量工資甚至無薪的情況下等待接班工作。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從一個面向海員的討論群中獲悉,因防疫需要而導致船員無法正常換班的現象廣泛存在。

    東悅輪(EASTERN DELIGHT),利比里亞船籍,船東為EASTERN DELIGHT MARINE LTD,管理公司為上海翔同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船員公司為威海海潤船員管理有限公司。8月11日,東悅輪發布了一封求助信,信中稱有五名中國籍船員合同到期申請休假時被港口方拒絕,后經船舶代理公司咨詢多家當地船舶代理尋求換班方案,卻均因疫情期間手續無法辦理為由遭到拒絕。

    樓蘭緬因州輪(MV LOWLANDS MAINE),巴拿馬船籍,船上共有21名中國籍船員。該輪于6月28日從美國卡拉瑪港開出,于7月16日抵達舟山外錨地等泊并接到公司安排將在江蘇江陰安排休假。因擔心南京疫情擴大無法休假,樓蘭緬因州輪的船員和公司聯系要求安排在舟山休假,但直到目前仍未得到船舶代理方的肯定答復,因此滯留舟山已將近一個月的時間。

    港通19輪(MV GANGTONG 19),巴拿馬船籍,預計于8月15日-16日靠泊廣州南沙港,16-17日靠泊深圳蛇口港和香港。目前船上中國籍船員蔡明福、范黎東兩人已患病數月,已嚴重不適任在船工作;雖然兩人很早就開始要求下船休假、治病,并得到了船東和船員公司的同意,聯系蛇口代理安排換班事宜。但船舶代理卻表示:“如果換班,海關邊防都沒有問題,但是港口方因為船舶滯港原因不同意,目前已非代理公司力所能及,無法安排。”

    記者從相關渠道最新獲悉,8月16日東悅輪五名船員已在南通港換班下船,順利休假并入住隔離酒店;港通19則更改了此前計劃,現已在香港換班;樓蘭緬因州輪江陰換班問題則尚待解決。

    換班的最大阻力是港口環節

    國家六部委曾在2020年4月出臺過一份《關于精準做好國際航行船舶船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就中國籍船員換班問題提出要求:國際航行船舶入境后,計劃換班下船的中國籍船員經海關檢疫無異常且核酸檢測陰性后,自船舶駛離上一港口滿14天、健康記錄顯示連續14天及以上正常的,在辦理換班入境手續后,港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便利。

    但在實際執行中,地方政府以及港口方都承擔著外防輸入的巨大壓力,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成為了船員們難以下船換班的主要原因。

    一位從事國際航運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現在沒法安排船員換班,大部分(原因)都是卡在碼頭上。據我所知,疫情防控是屬地負責,一旦發生海港口岸輸入病例,港口碼頭方將會是首先被問責的對象,因此船員換班這個問題對于碼頭來說是屬于風險不可控的事情。”

    船員是否能向政府的防疫部門直接申請下船?關于這個問題,上述業內人士表示,一般政府疫情防控專辦是由代理、邊檢、海關衛檢,海事、港方、衛健委等各部門組成,符合條件的經研判后就批準了。但問題在于,船員換班的申請往往都遞送不到疫情防控專辦。

    同時,他也基于自身經驗提出了幾點建議:“目前船員換班只有敦促代理去繼續和港方碼頭聯系溝通,如果代理回答不能換員,就一定要問換班手續卡在哪一環哪個部門了?有時候代理實在不方便出面找政府部門的,船上可以打市長熱線,敦促相關部門或者專班去協調港方,這樣的話才能大大提高換班的成功率。”

    最后,該業內人士也表示,對于船員換班問題,相關部門并沒有出臺關于碼頭方面的標準操作規程以及責任分配方案,“還需靜待后續行業實施細則出爐”。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孫嘉夏 每經實習記者 許立波 每經編輯 陳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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