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共同社,日本北海道知床半島海域發生觀光船“KAZU 1”沉沒事故到23日已過去1個月,運航公司“知床游覽船”旗下船只在過去兩年發生過3起事故,此外當天的出航也違反了向政府提交的運航規則。第1管區海上保安總部(小樽)認為輕視乘客安全的運航導致事故發生,決定追究社長桂田精一(58歲)和船長豐田德幸(54歲、下落不明)的刑事責任,焦點在于是否違反了提醒義務。
圖為5月22日下午在北海道斜里町拍攝的“知床游覽船”事務所。(共同社)
“KAZU 1”與“KAZU 3”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曾發生觸礁、與其他船只碰撞等3起事故。日本北海道運輸局開展特別監查,2021年7月指導該公司徹底遵守向政府提交的安全管理規章。
上述規章等該公司的運航規則規定,“可能出現浪高1米以上、風速達8米以上的情況時”取消出航,船只與事務所的通信方式包括衛星電話、手機或商用無線電,出航過程中原則上“運航管理者”桂田需在事務所內。
然而盡管接受了指導,該公司卻并未做出整改。4月23日事故當天氣象部門發布了海浪和大風預警,但桂田與豐田仍判斷能夠出航。關于向政府方面申報并獲批的手機通訊方式,該航線的一多半在服務區外。通常使用的業余無線電因事務所天線損壞而無法使用,衛星電話似乎也出現了故障。
因此,最初接到“KAZU 1”業余無線電求救信息的是同行其他公司,向第1管區通報事故的則是乘客手機,而本應該在事務所的桂田當時在約100公里外的北見市。
第1管區以涉嫌“業務過失致死”和“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等對桂田和豐田的相關場所展開入室搜查。今后調查的焦點在于兩人是否違反提醒義務達到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第1管區對桂田進行多次問詢,正在詳細調查當天的出航經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