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朝鮮日報》11月25日報道,造船業界11月25日透露,國民力量黨議員權明浩(音)本月22日提出制定關于促進自動駕駛船舶開發及商用化的法律(即:自動駕駛船舶促進法),該法案是與產業通商資源部、海洋水產部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后制定的,明確定義了自動駕駛船舶及其自動航運系統,為開發和驗證自動駕駛船舶等提供法律依據。
根據法案,自動駕駛船舶是指在船員或遠程控制者等完全沒有介入或最低限度介入的情況下,可以自動行駛的船舶,自動駕駛系統是指無需船員操作,可以自行認知并判斷周邊情況的外部傳感器信息、海上交通信息以及船舶內部機器狀態等的自動化裝備和軟件等。
在少數船員和遠程控制者操作下運行的船舶稱為“部分自動駕駛船舶”、在沒有船員登船的情況下,僅由遠程控制者操作運行的船舶稱為“遠程操縱自動駕駛船舶”,在船員或遠程控制者等完全沒有介入的情況下,可自動運行的船舶稱為“完全自動駕駛船舶”。自動駕駛船舶促進法比船舶安全法、船舶職員法等相關法規優先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