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中國海事局發布了《船舶船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十二版)。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工作部署,海事局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 113 號),進一步優化調整船舶船員疫情防控措施,修訂形成《船舶船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十二版)》,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取消對登輪人員查驗健康碼、行程碼等信息。
二、國內航行船舶船員流動參照陸地人員流動相關防疫政策執行。
三、取消船員境外上船登機前核酸檢測要求。
四、取消客運船舶乘客登輪前查驗健康碼、行程卡和核酸陰性證明的要求。
五、船員在船期間健康異常,疑似新冠病毒感染者按照《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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