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國外拓展資金補貼申請方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以下簡稱市場開拓資金)的管理,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場開拓資金是指中央財政設立的用于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各項業務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市場開拓資金的管理遵循公開透明、突出重點、專款專用、注重實效的原則。 第四條 市場開拓資金由財政部門和商務部門共同管理。 商務部門負責市場開拓資金的業務管理,提出市場開拓資金的支持重點、年度預算及資金安排建議,會同財政部門組織項目的申報和評審。 財政部門負責市場開拓資金的預算管理,審核資金的支持重點和年度預算建議,確定資金安排方案,辦理資金撥付,會同商務部門對市場開拓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支持對象 第五條 中小企業獨立開拓國際市場的項目為企業項目;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簡稱項目組織單位)組織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項目為團體項目。 第六條 申請企業項目的中小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注冊,依法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的或依法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企業法人,上年度海關統計進出口額在
4500
萬美元以下; 2
、近三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行為; 3
、具有從事國際市場開拓的專業人員,對開拓國際市場有明確的工作安排和市場開拓計劃; 4
、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第七條 申請團體項目的項目組織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 1
、具有組織全國、行業或地方企業赴境外參加或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資格; 2
、通過管理部門審核具有組織中小企業培訓資格; 3
、申請的團體項目應以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和提高中小企業國際競爭力為目的; 4
、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第八條 已批準支持的團體項目,參加該項目的中小企業不得以企業項目名義重復申請同一項目或內容的市場開拓資金支持。 第三章 支持內容 第九條 市場開拓資金主要支持內容包括:境外展覽會;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各類產品認證;境外專利申請;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電子商務;境外廣告和商標注冊;國際市場考察;境外投(議)標;企業培訓;境外收購技術和品牌等。 第十條 市場開拓資金優先支持下列活動: 1
、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東南亞、中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 2
、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等國際認證; 第四章 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 市場開拓資金由財政部會同商務部采取因素法等方式進行分配。地方財政、商務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確定支持重點和支持額度。 第十二條 市場開拓資金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且支出不低于
1
萬元的項目予以支持,支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項目支持內容所需金額的
50%
。對中、西部地區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的中小企業,以及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的支持比例可提高到
70%
。 第十三條 財政部將市場開拓資金撥付至省級財政部門。 第十四條 中央項目組織單位組織
3
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以上的中小企業參加境外經濟貿易展覽會或進行培訓,可按規定向商務部和財政部提出項目申請。商務部、財政部按規定審核后,由財政部按照國庫管理要求撥付資金。 第十五條 企業項目及地方項目組織單位組織本地區中小企業參加境外經濟貿易展覽會或進行培訓,按規定向地方商務和財政部門提出項目申請。地方商務、財政部門按規定審核后,由地方財政部門按照國庫管理要求撥付資金。 第十六條 中小企業獲得的項目資金,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財務處理。 第十七條 根據市場開拓資金管理工作需要,可在市場開拓資金中列支相關管理性支出,用于聘請承辦單位、項目的評審、論證、審計等,支出比例不超過資金總額的
3
%,并予嚴格控制,厲行節約。 第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騙取、挪用和截留市場開拓資金,對違反規定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
427
號)予以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中小企業或項目組織單位組織中小企業開拓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市場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省級財政部門和商務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地區市場開拓資金的具體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和商務部備案。省級財政部門和商務部門每年應對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的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和效益評價分析,并于次年的
3
月底將總結報告聯合上報財政部、商務部。各級管理部門對中小企業和項目組織單位申報的書面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商務部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財政部、原外經貿部《關于印發
<
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
(
試行
)
辦法
>
的通知》
(
財企
[2000]467
號
)
,原外經貿部、財政部《關于印發
<
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
>
的通知》(外經貿計財發
[2001]270
號)同時廢止。 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 國家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鼓勵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降低企業經營風險,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對于中小企業參加境外展覽會等活動,有鼓勵扶持政策,即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補貼。 市場開拓資金優先支持下列活動: 1
、貫徹市場多元化戰略、支持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和東南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活動; 2
、貫徹以質取勝和科技興貿戰略,支持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本國原產成分高于
70
%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等產品的企業拓展國際市場的活動; 3
、支持中小企業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等國際認證: 4
、支持已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的中小企業的國際市場拓展活動。 詳情可登陸
http://smeimdf.mofcom.gov.cn
查詢相關政策。 中小企業開拓資金——申報流程 第一步:注冊: 1.
登陸網站。 登陸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網絡管理系統
www.smeimdf.org
。 2
.在線注冊。 通過網絡注冊企業基本信息。信息注冊成功后,打印注冊登記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后,與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對外貿易經營者資格證書復印件(一式兩份)一并報送當地外經貿主管部門。 3
.在線申報。 待當地主管部門對注冊信息資質審核通過后,進入“在線申報”進行計劃申報。 4.
一旦注冊成功,以后年度無須重新注冊。 第二步:計劃申報: 待當地主管部門收到企業資質材料并對注冊信息審核公示后,企業可進入“在線申報”進行計劃申報。 第三步:資金撥付申請 經主管部門對計劃申請項目批復并公示后,企業可進入“在線申報”進行資金撥付申請。企業在完成資金撥付申請后,打印“項目計劃申請表”、“資金撥付申請表”會同該項目要求提供的相關憑證資料復印件
(
所有資料一式二份并加蓋公章
)
整理裝訂后報送當地外經貿主管部門。
(
資金撥付申請時間一般在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具體時間以網站通知為準
) 需報送的材料包括: 1
.展覽組委會邀請函復印件; 2
.國家有關部委批準參展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3
.參展人員的出國任務批件復印件;
(
因私人員也可提供護照及簽證頁復印件
)
; 4
.與展方簽定展位的合同復印件; 5
.支出外匯的銀行水單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中小企業開拓資金——申報資格 1
. 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擁有進出口經營權或對外經濟合作資格,上年度海關統計出口額在
4500
萬美元以下; 2
. 近兩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 3
. 具有從事國際市場開拓的專業人員,對開拓國際市場有明確的工作安排和市場開拓計劃 注意事項:無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若現在補申請進出口經營權,原則上仍然可以申請展覽會補貼。現在申請進出口經營權,需要
5
個工作日左右,基本都會給予批準。補貼范圍包括展位費和公共布展費,補貼比例視展覽會性質多少不等。 申請中小企業補貼的注意事項 中小企業開拓資金——申報說明 1.
由項目計劃申請轉入的內容不得修改,對資金撥付要求填寫的內容請如實填寫; 2.
在填寫項目金額或其他非文字內容時,請在英文輸入狀態下填寫,所填寫數字請保留整數,不能填寫任何符號或漢字; 3.
表格中的合計金額均由系統自動計算生成,不需人工計算填寫; 4.
項目小結內容應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 5
.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
(
發票
)
復印件; 6
.展會期間工作照片; 所有材料一式兩份,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第五步:資金撥付反饋 撥付申請在年度結束后一月內,中小企業補貼的時間跨度為一年,即本年補貼上年審批合格的項目,因為該項資金被列為財政部的國庫支出,審批標準比較嚴格且周期較長。因此我們對熱點展覽會以外的組展項目都提前申請了國家中小企業參展補貼,參加這些項目的參展公司都有機會獲得國家中小企業出國參展補貼。 對資金撥付申請的批復情況,除由管理部門向申報單位下達批復通知外還將通過網上公示,申報單位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申報單位在收到資金后應及時通過網上填寫資金撥付反饋表,將收到的獎金情況反饋至相關管理部門。 參展補貼分兩種,第一是中央補貼。第二個是地方補貼。 申請補貼需要滿足以下
3
個條件: 1
、公司有自主進出口權 2
、年出口額在
4500
萬美元以下 3
、有良好的稅務記錄,不能偷稅漏稅 這兩種補貼區別如下: 中央補貼: 這個很簡單,基本也不用你們自己操作。但一般能幫你申請國家補貼的基本是國家部門直屬企業。他們的一些項目已經立項申請了國家補貼(但不是他們所有做的項目都可以)如果跟他們報展,這個展正好已經申請了中央補貼了,那么你就不用自己做什么了,等參展回來以后給你們統一做補貼就好了。但是中央補貼下發的周期非常長,通常需要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一般來說緊俏的展會極少出現中央補貼的情況,甚至沒有補貼,補貼額度也是不固定的,比如某個項目申請的中央補貼額度是
100
萬,有
100
家參展企業去參展,那么平均每家能得到的補貼就是
1
萬,如果去的企業超過
100
家,每一家能夠分到的補貼就更少了
. 地方補貼: 每個省市的要求、規定、補貼額度都不同。地方政策都不同,有的地方只補貼展位,有的地方每年只補貼一個展,有的地方一年不限你參展次數但每個展只補貼
1
萬,有的根據重點項目和非重點項目補貼額度都有所不同,下發周期比中央補貼短很多
,
最好是參展企業自行去地方的外經貿局去查。申請補貼所需的材料需要邀請函,參展合同(跟展覽公司所簽),相關發票,展位確認函、簽證頁掃描件,展臺照片,批件批復等。上海,福建,江浙這些地方的企業申請補貼時有時需要這個批件批復,大多數的地方還是不需要的,可以用其他材料代替,比如邀請函,展位確認函,沒有申請其他補貼的證明材料等
.
- 2023年10月04日
-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