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多家船舶經營人解散,當然好些不是因為財務問題解散的,而是老板覺得行業難以贏利,選擇蟄伏。本想寫一篇反思,著重從下列方面入手的,1、中國海事、保險、保賠事件處理的拖延與低效;2、清單提單問題;3、資產與風險隔離;4、一言堂的治理結構與家族企業;5、有限公司的本來意義;6、張謇對戰略投資風險把控的借鑒意義等幾方面。 但薛船長多年來行文有個原則,凡事不涉及個人,這也是多年活躍網絡而得以沒若麻煩的一個護身法寶。 而這樣一篇文章,難免會涉及某個人,那么多人的身家都系于公司身上,很多人都是幾十年的兄弟,所以這樣的文章,若干年內我不能寫。 今天又看到南京遠浩宣布解散的新聞,對這家公司我有點了解,但看到有的新聞引用南京遠浩官網的資料董事長為劉洪良,并有劉洪良的詳細介紹,當然帶了一句“他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已辭職”。 據我了解,劉洪良2016年4月份就已離職,并將工作移交,移交時,南京遠浩公司是贏利的,而宣布解散是他離職七八個月后的事情。 筆者深深知道,船舶經營人是干的刀尖舔血的活,若業務激進,折騰完一家公司,三四個月足矣。
- 2024年02月06日
- 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