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淮河河道非法采砂現象屢禁不止,給河道防洪、航運和水生態造成安全隱患。10月26日,淮南市潘集區法院宣判了一起因非法采砂而引起的重大責任事故案件。
被告人武兵(化名)、武聞(化名)、蘇力(化名)等3名男子為非法牟利,合伙購買一艘貨船改裝成采砂船,在沒有取得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和河道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淮河淮南段潘集區祁集鎮黃崗水域非法采砂。 2014年12月23日,蘇力通過電話與無證運砂船船主常強(化名)聯系買賣河砂事宜。
由常強于當晚10點半將運砂船開往3人非法采砂的地點與采砂船綁定后進行采砂作業至次日早上。期間,因武兵等人均未持有相應的船員職務適任證書,采砂船、運砂船均未取得船舶檢驗、登記等證書,兩船操作人員均未能做到均勻裝載,所裝的黃砂集中于運砂船貨艙中部,且載荷超過船體總縱強度的承受能力,造成運砂船斷裂、沉沒,常強落水死亡。
運砂船沉沒后,武兵、武聞未采取任何措施,也未撥打報警電話和行政主管部門電話求助,擅自將采砂船駛離事發地點,后由蘇力將該采砂船變賣。經地方海事局認定:非法采砂船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非法運輸船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案發后,3被告人共同賠償被害人的家屬40萬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屬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武兵、武聞、蘇力在非法采砂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致1人死亡,負事故的主要責任,3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鑒于3被告人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賠償被害人親屬全部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有悔罪表現,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一審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判處三被告人拘役五個月。
來源:安徽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