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每日勞動新聞》消息,經韓國雇傭勞動部和社會事務部證實,相關部門已開始調查三星重工轉包工人的工資拖欠問題。目前已知欠薪金額為4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188萬元),但業內人士聲稱拖欠金額已高達7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829萬元)。
韓國雇傭勞動部統營地區辦事處已于上周二(3月5日)下午會見了三星重工內部轉包企業代表,以了解拖欠工資的實際情況和規模等。統營地區辦事處相關負責人解釋稱:“雖然地區事務所尚未直接收到拖欠工資的報告,但認為的確存在拖欠工資的現狀,并正在著手調查實際情況。然而,目前還很難確定拖欠規模,除現有的首付款部分,我們還在考慮其他分期付款期間的拖欠情況。”
“酌情”支付是造成拖欠的原因
報道稱,統營地區轉包企業代表估計的拖欠金額約為7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829萬元)。三星重工內部轉包企業代表A某在與《每日勞動新聞》的電話交談中表示:“目前,83家內部轉包企業中約有52家被拖欠款項,各地拖欠金額不一,但有的已超過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73.5萬元)。據我們所了解,累積拖欠金額在6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282萬元)至7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829萬元)之間。欠薪情況不僅只在今年出現,而是長期積累的結果。”
據推測,原承包企業向轉包企業支付的首付款沒有轉付給轉包工人是造成欠薪的原因。因此,要解決工資拖欠問題,首先要解決首付款資金不透明問題。首付款是原承包企業在與主要轉包企業簽訂合同時應向其支付的款項,其數額由原承包企業自行決定,但并非固定值。
此外,由于工作所需時間和所需勞動量由原承包企業規定,如果3小時內有10個人工作,但原承包企業只認定1小時內有5人工作,這也意味著5個人將會被拖欠2個小時的工資。
支付方式改變,20%基于績效
還有分析稱,作為原承包企業的船企在分期付款中引入績效概念,使其具有雙重性,進一步降低分期支付額度。其中20%作為績效支付,另外80%設定在實際可以執行的最低水平。
三星重工也有類似做法。三星重工內部轉包企業代表A某表示:“我們打破了提前支付部分現款(支付轉包工人工資)的做法,但從去年11月開始就完全停止支付,并從今年某個時候起開始采用分期支付方式。”并補充稱:“我們在發薪日支付30%,5天后支付30%,之后再支付其余部分。”據解釋,A某聲稱的“部分現款”相當于從分期款項中分出來的績效。也就是說,原文是為了補助轉包工人的人工成本而支付的績效,后來改為只有獲得實際業績才能支付的方式,但隨著拖欠工資的增加,又改為分期支付。
自2016年以來,三星重工勞動力成本有所降低
三星重工內部轉包企業代表A某抱怨稱,自2016年以來,三星重工已將直接勞動力成本降至58%,而三星重工此前的單位直接勞動力成本為77.6%,且近年來一直在報低。單位成本是指生產產品所需的生產要素數量。當轉包企業在雇傭轉包工人時,合同約定的是77.6%,但原承包企業實際支付為58%,低于合同約定比例,所以轉包工人的工資總是被拖欠。
對于此次調查,三星重工表示:“聽說雇傭勞動部正在就拖欠工資問題進行檢查,但我們并不知道轉包企業有拖欠工資的情況,因為我們已經支付完所有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