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海事發布消息,目前,長江已進入季節轉換期,水位逐步下降,秋冬季寒潮、大風、霧霾等惡劣氣況易發多發,疊加水上運輸繁忙期,船舶流量大、航路交叉頻繁,船舶生產作業頻繁,長江干線通航環境總體變差,船舶碰撞、觸礁、擱淺等事故風險增大。以下將介紹長江干線10月的事故案例。
- 船舶碰撞
2018年10月9日,“G”輪在長江某水域上行過程中,先后與航行船“Y”輪、“X”輪,以及與在某錨地水域并綁錨泊的“SSH**”輪、“SSH**”輪、“H”輪等船舶發生碰撞,事故造成“SSH**”輪、“SSH**”輪、“H”輪沉沒,9人落水,其中5人獲救、4人死亡,多艘船舶不同程度受損。
2020年10月12日2225時許,“A”輪下行長江某水域時,為避免船舶落彎,“A”輪占據上水航路,后與上行的“YX”輪發生碰撞,造成“YX”輪沉沒、“A”輪艏尖艙破損進水。
- 船舶觸碰
2023年10月22日0620時許,“Z”輪上行至長江某水域時,由于過于貪緩貼岸,導致船艏左舷觸碰水下護岸拋石、船體破損進水,加之該輪艏尖艙后艙壁、機艙前艙壁的水密人孔未關閉,貨艙后艙壁私自開孔,造成艙室貫通、船舶迅速進水直至沉沒。
- 船舶擱淺
2023年10月,“X”輪在長江某水域航行時,由于初次進入不熟悉航道,導致船舶進入水道時航行角度較大,導致該船偏離推薦航路,駛入較淺區域擱淺。
- 船舶失控
2021年10月31日,“Z”輪下行至長江某水域時,因舵機故障、無法調整航向,船舶觸碰航道整治建筑物后沉沒。
- 船舶自沉
2017年10月16日,“E”輪在長江某水域航行途中遭遇大風浪,因操作不當,該輪翻沉,在船3人全部落水,其中1人獲救、1人死亡、1人失蹤。
- 火災/爆炸事故
2019年10月19日1630時許,“WJ”輪(載水泥4044噸,銅陵至上海)在白茆臨時停泊區(長江下游航道里程約453公里)錨泊期間,船艏發電機由于電路短路、引燃附近可燃物,加之船員值班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早發現并處置火情,最終導致船艏發電機艙室損毀。
2015年10月,“Y”輪與一艘供油船在供受油作業過程中,“Y”輪油艙內擴散出的油蒸汽和燃料油溢出后揮發的油蒸汽與空氣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氣體,遇火源后引發爆炸。船尾上層建筑被炸后翻扣于船舶機艙與后貨艙之間,機艙嚴重受損,后進水導致船尾坐淺、僅船頭露出水面。事故造成船上1人死亡。
- 其他事故
2022年10月,“H”輪在長江某碼頭卸載汽油時,貨泵出現滲漏,兩名船員下艙檢查發生窒息死亡。
海事提醒:
- 各船舶應嚴格遵守《長江江蘇段船舶定線制規定(2021年)》及相關航行規則,嚴禁冒險航行、冒險作業。
- 各相關單位要充分吸取險情事故教訓,加強相關從業人員責任意識、法制意識、安全意識等日常教育,加強船員操作技能、安全意識等日常培訓,防止人員違規作業引發事故險情。
- 做好季節轉換期船舶航行風險防范,提前掌握擬經航段的航道、通航環境變化情況,及時收集氣象、水位等安全信息,正確選擇船舶航路,防止船舶觸礁、擱淺、觸碰橋梁等事故。
- 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加強船舶艙室水密、機艙油(電)路、消防救生、系泊系纜等關鍵部位和設備檢查,防止船舶自沉、火災、斷纜走錨等事故險情。
- 航行時應加強瞭望,要充分利用AIS、雷達、VHF等設備加強周圍動態觀察、核定自身船位與航向,提前判斷風險并采取相應措施。時刻了解周圍環境和附近船舶航行動態,落實備錨、瞭頭等安全措施。
- 各單位船舶要認真做好突發事件防范應對處置工作,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發生水上突發事件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按有關規定迅速向海事主管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