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ST舜船發布公告,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于 2016年 10月 24日裁定批準《江蘇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
重組方案
據重組方案顯示,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方式購買國信集團持有的江蘇信托81.49%的股權、新海發電89.81%的股權、國信揚電90%的股權、射陽港發電100%的股權、揚州二電45%的股權、國信靖電55%的股權、淮陰發電95%的股權、協聯燃氣51%的股權。本次交易標的資產的交易價格以評估值為基礎,經交易雙方協商,確定標的資產的交易價格為210.13億元,舜天船舶擬全部以8.91元/股發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對方支付對價,發行的股票數量合計23.58億股。
同時,上市公司以不低于發行價格8.91元/股向其他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進行配套融資,本次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46.5億元。
記者發現,本次出資人權益調整、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且募集配套資金后,公司總股本將從3.74億股增至37.75億股。
公開資料顯示,在上述標的資產中,江蘇信托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國信集團的主要成員企業之一,專業從事金融信托業務,信托業務規模在江蘇省名列前茅;新海發電、國信揚電、射陽港發電、揚州二電、國信靖電、淮陰發電和協聯燃氣這7家公司主營發電業務,通過燃煤發電機組與燃氣發電機組產出電力和熱力并進行銷售獲得營業收入。
根據對上市公司未來經營情況的合理預測,國信集團承諾:“采用收益法估值的江蘇信托的信托業務和七家火電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經審計的合并報表范圍扣除非經常損益歸屬于上市公司凈利潤分別不低于人民幣16.56億元、17.36億元和17.48億元。”
公司稱,上述盈利預測承諾是國信集團綜合考慮信托、電力行業發展前景、標的公司業務發展規劃等因素所預測。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射陽港發電將成為舜天船舶的全資子公司,江蘇信托、新海發電、國信揚電、揚州二電、國信靖電、淮陰發電、協聯燃氣將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ST舜船表示,通過本次交易,公司將注入優質的信托及電力資產,實現原有虧損業務向信托業務及火力發電業務雙主業的轉型發展,從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經營狀況,增強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和發展潛力,提高公司的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此次重組方案中表示,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不以募集配套資金的成功實施為前提,募集配套資金成功與否不影響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履行及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