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國內首家破產重整的上市船企*ST舜船收到了監管部門的“處罰通報”: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被證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并對多位高管人員予以警告并處罰款。
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直指*ST舜船的兩大“命門”: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其與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的關聯交易;舜天船舶2013年和2014年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數據不實。這無疑讓*ST舜船的重組之路再次蒙上陰影。
針對*ST舜船目前破產重組方案的落地進展,以及對上述行政處罰的應對措施,10月26日,《國際金融報》記者多次致電*ST舜船董秘曹春華,但截至發稿,其手機始終處于無法接通的狀態。
46.5億配套融資取消
記者注意到,在退市倒計時之際,*ST舜船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再次面臨調整。*ST舜船10月25日披露,公司董事會決定對此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作出調整,取消其中涉及的關于配套融資的計劃。這是其董事會接管公司之后的第一個動作。
根據南京中院10月24日的裁定,在批準舜天船舶重整計劃的同時,終止舜天船舶重整程序。次日,管理人向公司董事會移交了財產和營業事物,公司信息披露義務人由管理人變更為公司董事會。
而在今年4月,*ST舜船發布的重組預案顯示,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方式購買國信集團持有的江蘇信托81.49%的股權、新海發電89.81%的股權、國信揚電90%的股權、射陽港發電100%的股權、揚州二電45%的股權、國信靖電55%的股權、淮陰發電95%的股權、協聯燃氣51%的股權,交易價格為210.13億元,*ST舜船擬以8.91元/股發行23.58億股進行支付。與此同時,公司擬以不低于8.91元/股的發行價格進行配套融資,募集資金不超過46.5億元。
公告稱,董事會考慮到企業實際情況,為順利推動此次重大資產重組的進行,決定取消此次重組涉及的配套募集資金方案。除此之外,其他內容均不作調整。
仍存退市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明確:“本案現已調查、審理并復核終結。”
此前有質疑稱,按照監管的最新規定,公司若遭立案調查,監管層三年內不會審批公司重組事項。不過,*ST舜船證券事務代表回應稱,如果是上市公司及現任董監高正在被調查是會被影響的,但證監會對公司的調查已結束,因此重組不受影響。
在10月19日江蘇省政府召開的國有企業供給側改革專題發布會上,江蘇省國資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琨表示,*ST舜船破產因素很多,也很復雜,主要有兩大方面:一是國際船舶行業持續低迷;二是原公司決策層、經營管理層在企業運營中存在重大失誤”。
同時,李琨表示,經反復研究,最終形成了對*ST舜船市值破產重整和資產重組相結合的方案,目前相關工作正按司法、證券、金融、國資監管的程序和要求依法推進。
不過,留給*ST舜船的時間已然不多。*ST舜船2014年、2015年分別虧損17.7億元和54.5億元,今年上半年再度報虧10.2億元,截至6月底,凈資產為-62.5億元,已嚴重資不抵債。
“上述重組能否順利通過,將直接關系到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命運。”船舶行業分析師周蓉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坦言,由于江蘇省國資委已經確定了重組方案,加上債轉股方案也得到了債權人的認可,所以如公司公告披露的,得到南京中院的批準屬于情理之中。但最終要看證監會能否“放行”,批準該方案。
周蓉說,畢竟*ST舜船涉及財務造假、關聯交易等問題,如果最終證監會并未批準,那么*ST舜船也只能面臨退市。
來源:國際金融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