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經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長航公安局鎮江分局對“8.16”水上交通肇事案嫌疑人徐某平,執行逮捕。此前,徐某平因為駕駛“三無”交通船在長江上發生事故,并致兩人溺水身亡。
長航警方介紹,2018年8月1日9時許,江蘇泰州籍人員徐某平駕駛“三無”交通船,私自搭載2名乘客出行。當其行至長江泰州段某水域時,與上水正常航行的船舶相撞。撞擊事故致交通船翻沉,2名乘客落水后溺水身亡。
事后,經轄區海事部門調查認定,徐某平負此次事故主要責任。
在接到海事部門案件移交后,鎮江長航分局積極貫徹落實“兩法銜接”,依據《交通運輸部關于海事部門向交通公安機關移交刑事案件線索的通知》,在短短一周內將該案偵破,并迅速將徐某平抓獲歸案。
到案后,徐某平對相關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這是我們維護長江航運安全的又一個縮影。”采訪中,長航公安局鎮江分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曹欽說。
面對這一江上悲劇,鎮江長航警方在此向廣大市民提示:如需乘坐交通工具過江,一定要到正規渡口乘坐有資質的客渡船舶。切勿貪圖一時便利,乘坐無任何資質的私人交通船,給自身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