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講述了筆者一直想講,但是一直沒機會講的事情,即航運央企頂不住國外不正PSC檢查官及其他官員壓力,帶頭商業賄賂,給別的中國船造成巨大壓力】
2021年3月23日,長賜號卡在了埃及蘇伊士運河里,造成河道嚴重堵塞,在第一時間筆者與眾多船長就判斷八成是萬寶路出了問題,蘇伊士運河引航員每個都會開口要香煙,開口就是十條八條萬寶路,不滿足他的要求就亂來。近日流傳出所謂的長賜號船長聲明顯示蘇伊士引航員索賄,船長根據租家長榮公司零商業賄賂的規定加以拒絕,引航員欲望未得到滿足后肆意妄為導致的惡性事故。當然該聲明多處存疑,也許是把另一條船的故事套在長賜輪頭上,也可能是某一利益相關方披露出來探探風,更有可能是船長們惡搞,從措辭上看,系船長所寫。
蘇伊士運河戲稱為萬寶路運河倒是實情,有幾點航運業上的慣例還是挺有意思的:
1、萬寶路的錢由誰付?
招待費由誰出?這涉及到期租船費用的分攤,所有的期租合同均會約定,通常是由租船人承擔,但是一般會約定具體數額,具體來說,就是通信/招待/食品費每個月共計多少錢,也有約定招待費一個港口多少錢,簡稱C/E/V,即:COMMUNICATION/ ENTERTAINMENT / VICTUALING FEE,這個數額一般不大,由于衛星通信的迅速發展,通信費現在非常便宜,主要還是招待費,大多貿易發達國家基本不需要什么招待,官員上船辦手續、引航員上船頂多喝罐飲料而已。國內這些年也有長足進步,除了一些風氣較差的港口還會有移民、海事、海關(衛檢)官員向船長要幾條煙,大多港口名義上是由代理辦手續時轉交,其實好些港口是不要的,也許是國家發達了,看不上一兩條洋煙,比如上海據筆者了解,所有口岸單位是沒人再要船上的煙了。隨處可見的攝像頭,萬一被逮住是要下崗的。
一些極端惡劣的國家,定立合同時,會約定招待費數額的,比如船掛靠烏克蘭,有時約定招待費達數萬美元之巨。
過運河的招待費通常由租家承擔,筆者租過幾次船過巴拿馬運河與蘇伊士運河,也沒有特別約定招待費,也許一、二十條萬寶路能打發的事情,船長不做特別申請罷了。
2、為什么要萬寶路而不是現金?
由于現今的船長早已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船主了,船東不會讓船長掌握太多現金,船長會有少量現金作為備用金,但一般不能用于招待,除非有船東或租家的特別指示。
大多國家對于賄賂都有明確規定,送錢與收錢均構成犯罪,但是贈送煙酒可理解為禮品或食品,有點打擦邊球的意味。另外大多國家對外國的煙酒征收高額的稅收,外輪上的免稅煙酒價格比較低廉,性價比高。埃及是穆斯林國家禁酒的,所以主要就是要煙,當然毛巾、草紙、香肥皂也都要的,大多船長直搖頭。
3、引航員果真可以為所欲為?
大多國家實施強制引航,同時又規定引航員作為船東、船長的雇員,不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就有了胡月祥船長所經歷的蘇伊士引航員索要萬寶路不成,亂叫舵令,狹窄航道上叫左滿舵、右滿舵,再以懷疑舵有問題為由,檢查了四天,給船東造成巨大損失這樣惡劣的事情發生。本次長賜號卡在運河里,很有可能是由于引航員索要賄賂不成故意破壞造成的,只是沒想到禍會闖這么大,果真如此牢獄之災免不了。若是最終運河當局長期縱容引航員惡意索賄成立,能否引用到引航員免除民事責任都將會成為問題。
這也是運河當局不愿意到法庭解決爭端、不愿意回應造成事故的原因,但這些都是無法回避的,長賜輪是日本船東的船,筆者吃不準日本人會不會較真到底,若是希臘船東,筆者估計十有八九會設法利用美國或英國的長臂管轄,在埃及之外打官司,造成美國長臂管轄的途徑很多,甚至用美國的郵箱發一封郵件,美國都有管轄權,筆者就碰到過類似事情。
相比較這一點,中國做得相當不錯,在中國引航協會的指導下,中國的引航員隊伍是所有公務人員中最廉政的,也許沒有之一,薛會長、陳副會長多次要求筆者對全國的引航員有什么問題,直接向他們報告,然而多年過去,筆者沒有匯報過一次,連引航員們不廉政的風言風語都多年沒聽說了,上海的引航員則在20多年前就不大肯拿船上的煙了。筆者多年來與不少引航員在業務上發生過激烈爭論,有的爭論相當尖銳,但是中國引航員是高素質的一個群體,非蘇伊士引航員可比。有人說引航員收入高,所以廉政,的確國內引航員每年有30萬-50萬元的收入,但都是沒日沒夜、風里來雨里去的辛苦錢,比如上海港的引航員,都沒多少優秀遠洋船長愿意報考,太辛苦了。
4、什么是零腐敗政策
對于猖獗的商業賄賂,世界上很多跨國公司都有明確的零腐敗要求,比如CARGILL對新員工的第一課就是學習美國法律對反商業賄賂的規定,嚴格要求不允許有任何商業賄賂行為發生,長榮作為大型跨國公司,也有零腐敗的規定,從本次印度船長的聲明來看,是切實執行了零腐敗的政策。
5、航運央企帶頭商業賄賂給民企造成巨大壓力
中國的某航運央企也有類似的政策,與其定立的任何合同均需簽署該“反商業賄賂條款”。
然而實際執行起來如何呢?可以說某些航運央企(航運央企只有兩家)帶頭商業賄賂,寫的一套,做的一套,帶頭破壞了中國人在國外的營商環境,敗壞了中國企業的形象,使得眾多中國航運企業付出高昂的代價。
比如,對于雅加達PSC檢查官的惡意索賄,中國的航運央企基本都是滿足其要求,而不是加以拒絕、據理力爭。筆者就碰到該港PSC檢查官向筆者的船索賄時聲稱:旁邊的苦是苦公司的船給了多少多少錢。以至于船東視掛靠該港為畏途,與一些船東定合同時,均定明掛靠該港,特殊招待費5000或8000美元,由租家承擔。
有人會問,不滿足其要求,造成巨大損失怎么辦?這要看船東的決心,比如太古公司嚴格禁止商業賄賂,他們的船掛靠雅加達也遭遇過索賄,堅決予以拒絕,無非是檢查出來船有問題嘛,立馬安排船旗國與船級社人員過去,該修理的修理,該力爭的力爭,絕不會從船上得到一毛錢。太古公司給船級社施加巨大壓力,你船級社怎么把關的?所以船級社也會全力抗爭。眼看太古的船無油水可撈,搞不好還會惹得一身騷,被投訴檢查錯誤,后來極少去太古的船了。據說太古公司有輪機長給了相關人員300美元小費,給公司挽回更大的損失,他并不想申請這筆錢,而是帶有表功的意味向公司匯報,立即被炒魷魚。我們的航運央企為什么不能這樣做呢!
數千美元的賄賂根椐法律會有什么后果呢?讓我們學習一下刑法的內容: 行賄罪立案標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行賄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2、行賄數額不滿1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顯然,船長沒必要冒著犯罪的風險向其行賄,無非是聽從公司相關人員的指示行賄!根椐上述標準,把中國一半的船長與一半的機務抓起來沒有冤枉的。航運央企都頂不住的事情,讓民營企業怎么頂?
船長當背鍋俠是常事,遇著較真的印度船長就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