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國油服發布公告,奧斯陸地區法院于5月15日作出的判決,法院判決中海油服挪威分公司COSL Offshore Management AS(以下簡稱“COM”)勝訴,確認挪威國家石油公司(Statoil Petroleum AS,以下簡稱“Statoil”)終止合同是不合法的。
根據該判決,Statoil將被迫向COM支付因合同取消而產生的費用。
2016 年 3 月Statoil終止了其與中海油服的挪威子公司 COSL Drilling Europe AS(以下簡稱“CDE”,COM的母公司)簽署的編號為 2001150 的作業合同,該作業合同由 CDE 擁有的鉆井平臺 COSLInnovator 執行。
挪威當地時間 2016 年 12 月 14 日,COM作為原告,通過訴訟代理人 WIKBORG REIN & CO. ADVOKATFIRMA DA(一家總部位于挪威的國際律師事務所)對 Statoil 向挪威奧斯陸地區法院遞交起訴書,主張 Statoil 終止作業合同的行為是非法的,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017年1月,COM要求Statoil就滿足合同要求所發生成本和2016年縮減日費率期間帶來的損失進行賠償,金額為1523.8596萬美元,由于Statoil未支付索賠金額,COM于挪威時間2017年1月20日向挪威奧斯陸地區法院再次遞交起訴書。
中海油服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向挪威國家石油公司提起訴訟,原因是該鉆井平臺遭受特羅爾油田風暴襲擊后終止鉆油合約COSL Innovator的爭議。
公告顯示:“訴訟雙方可在該判決結果的法律通知送達之日起一個月內就該判決結果提起上訴。因此,該判決結果于目前不具有最終法律約束力。公司將密切關注案件進展情況,如有進一步消息,公司將依法依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